九江市天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提出的关于举办儿童剧《小红帽》的演出行政许可,本机关已于2015年4月22日受理。 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准许理由: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营业性演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儿童剧《小红帽》的演出行政许可,演出时间:2015年6月1日15:00时、19:30时,演出场次:2场,演出地点: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实 施细则》开展演出活动。
201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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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偶剧《小红帽》演出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书 |
文章来源:sb-488.com 发布时间:201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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