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工作的通知》(九创文字[2016]3号)的工作要求,2016年9月23日,由市创建办督查第三小组组长刘明华、副组长罗民利、成员唐厚强、何 沫,对庐山市、经济开发区、浔阳区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及评估摸底。
(上图:督察组一行要求庐山市庐山园艺场文化站添加文化活动标识及把标识牌挂在醒目位置)
要求三地全面提速创建工作进度。尽快召开县(市,区)创建示范区动员会,确定编制,落实人员,合理分工。对照市级创建规划,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各自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在创建工作过程中要下狠心找差距,尤其是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效能建设,一定要填平补齐。创建工作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重点突破,打造亮点和精品掀起创建新高潮。
(上图:督察组一行要求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要配齐)
(上图:督察组一行在新湖柴桑社区文化活动室要求该活动室按创建标准扩大面积)
(上图:督察组一行在浔阳区白水湖街道活动中心要求该中心文化长廊及时更新内容)
本次督查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商讨对策、实地查看、反馈意见等方式方法,督查组还针对示范区创建中的设施网络建设、政府财政保障情况、人员落实情况等各重点工作项目,实地查看了庐山市、经济开发区、浔阳区等三地的乡镇文化站、村(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详细查阅各创建单位工作档案,并同“两馆”馆长、乡镇文化站长、村文化专干(街道、社区)进行了详谈,听取了他们对本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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