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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文章来源:sb-488.com    发布时间:2015-10-15
 

前 言 
《九江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西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为依据,总结“十五”期间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是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以大开放为纲,全力推进大工业、大物流、大旅游和城市大建设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指导文化建设的重要专项规划。
1、“十五”期间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是九江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面对新阶段的要求,我市文化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围绕和服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特殊作用,促进了各项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文艺创作成果丰硕,艺术精品花开满园。我市文化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创作演出了一批紧扣时代脉搏、弘扬民族精神的优秀作品,共生产新剧(节)目400余个,涌现了一大批获全国全省奖励的优秀剧(节)目。其中,市话剧团创作排演的小品《小门卫》参加全国首届戏剧小品大赛获专业组第七名和“最佳优秀作品奖”,并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特别节目演出,填写了省市的空白。青阳腔戏曲专题片《鄱阳湖绝响》,荣获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第二届电视戏曲“兰花奖”三等奖。音乐小品《贝妮手指》获第八届全省少儿艺术节作品一等奖。丫丫戏《七层楼》获江西省民间艺术节农民小戏二等奖。喜剧小品《红星闪闪》,获全国第十一届曹禺杯小戏小品大赛的创作三等奖。在“生成杯”首届江西省小戏小品大赛中,市话剧团荣获省文化厅、省文联颁发的7项大奖中的25个奖项,其中特等奖1个,一等奖11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5个,市文化局获大赛优秀组织奖。儿童剧《飞啊飞》参加了全省第六届玉茗花戏剧节,荣获创作、导演、舞美设计、表演等10个奖项。采茶戏《梆儿声声》、《玉镯情》、《春锣》、《田水湾》先后赴山东参加三届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荣获优秀剧目银奖、表演奖和组织奖。在第八届全省少儿艺术节中,钢琴独奏《匈牙利狂想曲》获器乐类一等奖,二胡联奏《庐山情韵》获器乐类二等奖,《采桑谣》获声乐类二等奖,《手拉手》获舞蹈类二等奖。在江西省第六届音乐舞蹈艺术节中,音乐舞蹈诗《春江花月夜》得到专家的高度赞扬,有望获得艺术创作、编导等多个奖项;《打鼓歌》获民间音舞节目类二等奖。歌曲《新世纪向我们在招手》、《好一个杜鹃花》、《我们爱党爱在心里》分别获中国群文协会金、银、铜奖。少儿舞蹈《春天话语》、《欢乐节奏》,荣获全国第十三届蒲公英推新人大赛金奖。女声独唱《社区的笑容》在参加第三届全国文化进社区展演荣获银奖。舞蹈《天下第一情》、声乐《将军紧握士兵的手》等一系列反映抗洪精神的优秀作品,在赴南京军区慰问演出获得好评。舞蹈《火》获全省舞蹈比赛二等奖。在全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节中,摄影、国画等多个作品荣获一等奖8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30个,市文化局为此荣获活动组织奖。徐东林油画《溯史》入选全国第三届油画优秀作品展。在第十二届全省美展活动中,我市入选全省美展作品35件, 其中7件作品入选全国美展,入选率居全省第二。在江西民间艺术精品(绝活)展演中,《草龙》、剪纸《狮子滚球》获一等奖,剪纸《滕王阁》获二等奖,剪纸《仕女图》、《麒麟送子》获三等奖。全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围绕主题教育活动、纪念或节庆活动,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年均演出600多场,有力地推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文化投入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日益改观。 “十五”时期,市政府投资2797万元,建成建筑面积达1.4万平方米的新图书馆,已正式对外开放;投资500多万元重建了锁江楼;引资112万元建设了濂溪景区新景点;引资 18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九江影都” 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天鹅电影院引资190余万元进行了改造。2005年,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南湖文化广场、会议中心的项目建设;将市文化艺术中心、浔阳古城、市博物馆、琵琶亭扩建等文化基础设施,列入了九江市“十一五规划”和市政府2006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以“四基”建设为切入点,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武宁、德安等县新建了文化艺术中心大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和农村电影“2131”工程全面展开。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百团下农村、百戏送农民”、“名剧名人下基层”、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等面向基层的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文化工作者服务基层的能力不断增强。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开放。少儿文艺活动的开展,年均吸引青少年参与文化活动达10余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文化市场监管到位,结构合理环境优化“十五”期间,文化产业融入了全市经济发展的大格局,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市、县文化部门不断探索产业发展模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确定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市场结构调整,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扶持民营文化企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十五”期末,全市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447个,从业人员5173人,固定资产投资达2.5亿元,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娱乐、网吧、音像、演出为主的文化市场体系。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市场管理体系,市文化稽查支队实行全员竞聘上岗,提高了工作效率,文化市场的面貌进一步改观。严格依法行政,推进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建立文化市场信用档案,全面实施文化市场诚信工程。着力调整网吧市场结构,实现了减少市场总量10%,发展10%规模经营户的目标,促进网吧市场向规模化和连锁经营方向发展。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娱乐业和演出市场稳中有旺。以管理促繁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初见成效。2004年市文化稽查支队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05年,市文化稽查支队支队长吴伙计被评为全省先进个人。
——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商业运作喜获成功。突出我市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形成以历史名人文化、山水文化及演出、书画为龙头的对外文化交流产品,推动文化交流不断发展。2004年,市歌舞团首次赴港进行4场商演,获得成功;先后赴浙江、湖北,以及省内的赣州、上饶、景德镇等地进行文艺展演。市话剧团编排演出的大型话剧《祖国知道我》、《警星》、系列小品《构建和谐社会》,赴广州各地上演100多场,儿童剧《飞啊飞》在省内进行多场演出。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邀请了参加中国江西傩文化艺术周活动的四国艺术团(莫桑比克、俄罗斯、日本、韩国)来九江进行友好演出;成功举办了乌克兰女钢琴演奏家的“公爵钢琴之庆”专场文艺晚会;组织了新疆阿勒泰地区歌舞团来九江进行商业巡演;组织了中国文联艺术家采风团到地震灾区进行慰问演出。市书画院组织先后举办了镇江、秦皇岛、吉安—九江书画联展等文化交流活动。画家徐东林、李杏、杨豹等在世界各地成功的举行了个人画展。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交流项目有所增长,交流层次进一步提高。
——文物普查取得成效,文物保护措施得力。 “十五”期间,全市开展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共鉴定一、二、三级文物4000件,调查、征集各时代文物、革命文物近万件。新发现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及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建筑物、遗址、纪念物近三百处,公布九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对公布的第一、第二批共5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登记造册,对我市现有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处省保单位、310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建立四有档案。2005年1月,我市成功组织举办了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展览和表彰大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全面启动,青阳腔、金星砚、全丰花灯已列入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单。一批具有重大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抢救、保护和利用。文物保护由“五纳入”拓展为“七纳入”。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转换机制增强活力。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着力点,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市文化实业总公司通过转让、置换、安置等方式,稳妥地实现了改制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开了个好头。市直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改革用人制度,通过推行长聘与短聘相结合的全员聘用制,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在改革分配制度方面,市图书馆按岗定薪,市直专业剧团收入高低直接与演出场次挂钩,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各县文化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各具特点,成效显著,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了学习制度,建立了人才考评机制和选拔使用机制,加强了党政干部、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青年优秀人才不断成长。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各类人才,一批优秀人才通过实际工作的培养,不断成长。
2、“十五”时期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必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始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先进文化,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文化领域指导思想的一元化,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提倡不同形式和风格的自由发展,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成果,发展和繁荣当代社会主义新文化。
——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及创作导向。文化工作应当从政策、制度上引导、鼓励和支持文化工作者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反映当代生活的本质,认识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表现百姓大众的喜怒哀乐。只有把艺术创作的重心置于群众的实际生活,把文化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基层,文化工作才能获得全社会的广泛支持,文化事业才能不断发展。
——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始终把繁荣和发展作为文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文化工作的中心任务。文化工作贵在稳定,重在积累。文化建设是一种在积累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渐进过程。只有以繁荣和发展为中心,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进行文化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业务建设,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必须坚持文化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始终把创造当代新文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在继承中创新,才能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重视文化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改革阻碍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这是建设和发展文化的必由之路。坚持以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引导文化的发展,积极推动高新技术在文艺创作与演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设施建设、文化市场及产业、对外文化交流等领域的应用,大力提升文化艺术产品科技含量,建设建立在现代化科学技术基础上的现代文化。
——必须坚持“两手抓、两加强”,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发展。促进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途径,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是维护人民群众公平享受文化基本权利,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只有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全面繁荣。

  3、“十一五”时期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时代的潮流。文化软实力的竞争在地方竞争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文化建设在城市全面发展中的地位日显重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文化传播的渠道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速度不断提高,吸收、借鉴外来优秀文化面临更多的机遇。同时,在参与文化交流的过程中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文化的民族特征和地方特色,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凸显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不断增加,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镇化进程逐渐加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为文化建设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文化建设面临发展的大好机遇。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尚有差距,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相符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彻底消除。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城乡之间文化发展还不平衡,基层文化建设普遍比较薄弱,农民的文化生活还很贫乏。文化产业发展还不充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知名的九江文化品牌。文化市场的监管手段和能力有待于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还比较严峻。 “十一五”时期,进入了强力推进“3+1”战略,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九江的新阶段。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是文化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
4、“十一五”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战略机遇期,是九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九江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新局面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密切结合文化发展的实际,立足科学发展,理清“十一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思路,明确文化建设的目标,规划文化事业发展的蓝图,把全市各项文化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一、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5、“十一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实施文化创新、人才兴文战略,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实现九江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文化建设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着眼于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把建设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坚持重在建设,才会有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以立为本,持之以恒,贵在落实,务求实效。
——实施文化创新、人才兴文战略。文化建设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探索和实验,推动理论和观念的创新、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方式和方法的创新。必须着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的文化艺术人才队伍。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努力扩大对外文化交流。要建立官方交流和民间交流机制,把九江的文化产品推向全国市场、推向国际市场,不断扩大文化的影响力,提高九江的知名度。
——坚持两手抓,两加强。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责任。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文化建设必须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和重塑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
——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要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6、“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官方、民间并举的文化对外开放新局面。把九江建成一个拥有现代化的文化基础设施、先进的文化体制和机制、优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发达的文化产业、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的文化强市。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明显提高,质量显著改善。到2010年,城市中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达0.1个,农村乡镇综合文化设施覆盖率达98%以上。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册达0.6册。
——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培育出一批有影响的九江文化品牌。文化产业年增长速度达到15%以上,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一番。
——建立比较完善的文化艺术创新扶持和资助体系,催生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和九江特色的艺术精品。
——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比较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比较健全,基本形成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
——对外文化交流深入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初步形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建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支持文化建设的制度环境和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和比较完善的人才选拔、考核、激励、流动机制。
二、努力创作更多更好的艺术精品,促进艺术生产全面繁荣
7、建立健全文化艺术创新机制。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改革和完善政府对文化艺术的扶持方式,重点扶持有鲜明时代精神和有突出地方特色文艺作品的创作,努力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民族气派和九江特色的各门类艺术精品,推出一批文化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建立健全艺术生产论证体系、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艺术创造、尊重艺术人才、尊重艺术创作权利、尊重艺术创作成果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引导有力、激励有效、宽松和谐、活跃有序、不同主体踊跃参与创作的艺术创新机制。建构政府管理部门、各种所有制艺术生产单位和艺术生产者共同发展艺术事业的新格局。
8、扶持九江特色的艺术表演团体。加大对九江特色的艺术表演团体的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和规范民间职业剧团。到“十一五”末,在全市范围内推出1至2个创新能力强、人才聚集度高、市场开拓能力强、在市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艺术表演团体,形成结构合理、多种所有制剧团共同发展的格局。

  9、鼓励优秀作品创作与积累。大力实施精品战略,以“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推出1台以上的思想先进、艺术质量上乘、广大人民群众欣赏喜爱的优秀剧目。积极参加“江西优秀文学艺术奖”的评选,多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推动各艺术门类的传统剧节目的整理、改编与创新,扶持新剧节目的创作。结合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和二十世纪美术作品收藏工程,大力发展美术事业,加强对我市著名美术家作品以及具有历史意义、学术价值的重要美术作品的收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主参与各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活动,建立群众文化优秀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依托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培训艺术创作人才。培育和扶植艺术品市场的发展,鼓励民间艺术品收藏。加强艺术档案管理,做好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研、开发、利用工作。
10、打造文化艺术活动品牌。改革政府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投入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组织好大型文化活动。以“金秋艺术节”为龙头,带动各级各类文化活动,鼓励各地举办特色鲜明的文化艺术节,打造一批具有九江特色、影响广泛、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品牌。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1、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宽农村文化建设新途径。
——切实用好每年的农村文化活动专项资金,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实现农村电影“2131”目标,做好全国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从创新体制、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电影放映基础设施条件入手,以乡为重点、村为基点、电影院线经营和数字化放映为龙头、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思路,努力建立多种所有制、多种主体和多种发行放映方式相结合,公共服务和市场运作相协调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做强多种形式的农村流动电影放映队,全面实现农村电影一村一月一场的放映目标。
——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积极开发和依托我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重点推出示范性、龙头性的文化特色活动和项目,重点建设特色文化载体,培育发展“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特色文化,在全市开展民间艺术家评选、艺术之乡评选和举办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博览会等活动,促进创建全国、全省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活动的开展,以特色文化提高群众文化品位,推动农村文化发展。
12、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政府为主导、乡镇为依托、村为重点、农户为对象,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立纵贯全市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文化站(文化中心),行政村有文体活动室。引导、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对公共文化的参与和投资,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运作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重视和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扶持和引导,大力培育乡土文艺人才。
13、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单位要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服务。加快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扩大各级图书馆的藏书量,推广图书馆分馆制。重视和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不断完善设施条件,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步伐,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乡镇、村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 “十一五”期间, 90%的县级图书馆设立电子阅览室,提高公共文化信息的使用率。大力发展流动舞台、流动影院,进一步提高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能力。
14、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时期,要按照同类城市一流的标准,重点建设若干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文化设施,形成全市文化聚集和辐射中心。重点建设九江市艺术中心、九江市博物馆、九江市民俗博物馆、浔阳古城等一批文化设施。各县要把图书馆、文化馆等基础文化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
15、加强面向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加大未成年人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或优惠开放工作,广泛开展社区、家庭、少儿文化活动。推动少儿文艺创作,创新少儿文化活动形式,丰富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16、大力发展民办文化服务机构。简化民办文化机构或项目的登记审核程序,鼓励和扶持民间剧团、博物馆、图书馆(室)、电影放映队、文化户、文化大院等民办文化的发展。实行民办文化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捐赠等方面,享有与国办文化单位的同等待遇的政策。将民办文化从业人员纳入到岗位考核、业务评估和培训体系,对于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准的民办图书馆、民办剧团及其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相应职称。通过组织文艺汇演、纳入对外文化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办文化的扶持。支持城市文化机构和人员到农村办文化或向下延伸服务,成效显著的政府予以资助、表彰和奖励。
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事业全面发展
1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法》,建立和完善世界文化遗产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及博物馆的综合防范体系。大力推进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转化,继续做好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切实做好文物调研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全面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制定和“四有”工作。加大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文物古迹的发掘、抢救和保护工作,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加强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管,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打击文物违法行为的力度。
——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做好普查工作,制定保护规划,抢救珍贵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建立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鼓励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才培养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和现代技术的运用,鼓励和支持各类学术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教学活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宣传和介绍,努力提高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逐步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18、发展文物旅游业。积极鼓励合理利用文物,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文物旅游业。加强文物旅游景区景点文物维修、陈列展览和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出文物旅游精品线,形成以文物为依托的九江文物特色旅游业。正确处理好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旅游业的关系,从文化层面上来构建旅游业,坚决制止破坏性地开发和利用。到2010年,实现文物旅游收入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博物馆每年推出5-10个精品展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民间兴办特色博物馆,不断改善陈列条件,充实、丰富、创新展览内容。

  五、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19、构建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文化市场诚信工程,优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市场进入、退出机制,维护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开展文化经营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扩大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大力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培养消费者健康消费观念。健全文化市场举报制度,完善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鼓励开办适合未成年人的“绿色”上网场所和多类型的文化消费场所。建立各类市场数据库和社会查询数据库,实现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化。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探索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模式。
20、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支持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流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和开发农村文化市场。重点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消费形式,扶持文化市场新的增长点。重点培育音像业、演出业、歌舞娱乐业,艺术品市场的现代经营方式和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建设演出协作网络、音像市场网络和电影院线。加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建立文化产品的现代市场营销系统,引导文化企业向现代经营方式转变。健全各个门类市场的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市场协调、行业自律、服务维权等方面的作用。
21、大力调整文化市场所有制结构。扩大文化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市场,鼓励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文化企业公平竞争。大力调整文化市场规模结构,引导文化经营单位向连锁经营、规模经营、特色经营、品牌经营方向发展,改变文化经营单位“小、散、滥、差”状况,变数量增长为效益增长。大力调整文化市场产业结构,打造九江文化市场品牌。到2010年,初步形成10家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集团)。大力调整文化市场二元结构,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经营项目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发展。
22、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发展文艺演出业、艺术培训业、文化旅游业、休闲娱乐业、会展业、艺术品业等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以音像、网络为代表的新型文化产业,构筑以九江为中心的文化产业群体,加快城市文化产业的辐射和延伸,逐步建立以城市为主干、覆盖全市的文化产业网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并不断开发文化市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文化产业的升级换代。
23、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鼓励非公有制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业、艺术品经营、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分销等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扶持国有文化企业单位参与文化市场竞争,吸引外资参与音像制品分销、大众娱乐项目的经营以及文化设施的建设、改造、经营。
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九江文化的影响力
24、大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服务我市大开放的主战略,积极组织外向型文化艺术生产和展览,打造对外文化交流的知名品牌,促进九江与全国及世界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坚持政府间交流和民间交流并举、访问演出和商业展演并重,加强文化交流与经贸合作同步进行的工作力度,到2010年,文化交流项目比“十五”期间翻一番,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引进国外优秀文化艺术品,活跃演出市场,丰富我市人民的文化生活。
25、提升九江文化的影响力。注重突出我市特色文化资源优势,以历史名人文化、山水文化以及演出、书画为龙头,精心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品牌,积极参与重大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力争每年向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推荐项目。加强对外宣传,更新文化传播设施和手段,增强传播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实施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对外文化交流的经纪人,扶持一批能承担对外演出、展览业务的中介经营机构。
七、以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26、推进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发展中介机构,健全文化行政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管理和市场调节中的作用,加强对文化行业组织的指导,推动行业自律。最终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27、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公益性事业单位要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有序高效的运营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归属的基础上,逐步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妥善安排富余人员。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水准的剧团,实行事业体制,按照“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由政府重点扶持,在确保政府基本投入的基础上,面向群众,开拓市场,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28、深化文化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文化产品生产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产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八、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推进依法行政
29、落实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政策。各级财政要继续实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逐步增加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 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探索文化系统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筹资机制,逐步形成多渠道投入体制。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2010年,争取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15.6元,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0.8%,公共图书馆人均购书费达1.0元。
——增加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增加对重要的文化单位和直接为群众服务的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县乡镇重点建设好综合性的文化馆、文化站,行政村建设文化活动室。要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及要求,结合各地现状,对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定性、定量布点和配置,形成覆盖全市的文化设施体系。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必须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
——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争取设立九江农村文化建设发展资金;扶持各类文化单位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建立九江文化产品出口奖励机制;鼓励新兴、外向型文化产业和具有示范性、导向性重点产业项目的创业;制定政策加快文化人才培养。 
30、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调整文化产业资产存量结构,加大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强文化资源的创新活力,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加快制定民族文化产业的保护和扶植政策。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运用政策性贷款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每年由政府安排的政策贷款(低息贷款、贴息贷款)有一定比例用于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3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重点加强宏观调控和实施依法监管,切实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
九、加强文化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
32、建立专业文艺人才多层次的培养机制。实施“5511”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拟用5年的时间,在全市重点培养一批尖子人才、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加强艺术职业教育,争取创办九江市艺术职业学校。大力培养各类文化专业的断档、缺行人才,努力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人才培养基金,对优秀人才进行定人定向培养。建立人才正常流动机制,促使文化人才在各地、各文化单位之间合理流动。鼓励各级文化单位利用项目、剧目、岗位等培养专门人才。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机构参与文化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文化专业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逐级建立文化专业人才库。
33、巩固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加强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站业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馆、站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培训和调配,使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业务人员“十一五”期间达到80%,2010年达到100%;文化站专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十一五”期间达到60%,文化馆、站业务人员全部经过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机构的工作岗位规范,逐步实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农村乡土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扶持民间文艺队伍的发展壮大。改善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稳定基层文化队伍。
《九江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市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指导文化发展、审核文化领域重大工程建设、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要团结全体文化工作者,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我市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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